青草豆腐

September 发表于 2009-07-10 15:15:37

今天忽然很想吃青草豆腐。已经许多年没有吃到正宗的青草豆腐了。记得还是前年,回温州,路过鼓楼的时候看到一个凉粉摊,兴奋得买了两大碗青草豆腐,揣在怀里一路小跑着回家。一吃,却满是涩味。想来应该是用黑凉粉之类得材料调制的吧。现在许是没有什么人肯花那样的力气榨草磨汁熬煮了。
 
小时候,我和表姐是极要好的。每年暑假我们都会住在上塘乡下的外婆家。中午的时候,外婆会逼我们睡觉,我们就手拉手躺在凉席上,吹着电风扇。那时候的夏天不似现在这么热。半睡半醒间总听到路过的卖青草豆腐的伯伯敲竹板的声音,笃笃笃”――一觉醒来,一人便得了一碗用井水镇凉了的青草豆腐。

大姨是裁缝,手很巧。经常会照着上海来的图片给我们姐妹做衣服。于是我们两个打扮得像上海的时髦小女孩,拖着手走过田间,下巴抬得高高,表情很是骄傲。别的小孩都愣愣地望着我们,不敢来跟我们说话,神情满是向往羡慕。

我从小就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野得很。姐姐却长得斯文精致,像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他们都打趣说,一个是王熙凤,一个是林黛玉。但其实姐姐只是外表如此,淘气的程度一点不输给我。用现在的话来比喻,就叫做腹黑
那时候在热播《蜀山奇侠》。我们就迷恋上了神丹啊仙水啊。时常吞下一颗糖丸,就希望自己内力大增。我们在后山摘了许多奇奇怪怪的花草,一股脑地加到六神花露水里,曰之,“xxxx神水xxxx已经想不起来了)。但到底知道这东西不靠谱,自己是不敢用的。于是便唤来比我小两岁的表弟,孙平来,姐姐给你抹神水,抹了神水就能飞飞哦 那时候表弟真是可爱,白成一团,傻呵呵地笑着,玉一样的。踉踉跄跄地就跑过来了。变成如今这副德行,不知道跟我们童年的生化试验有没有关系,想想有点心虚…..
 
想来奇怪,小时候我们好得似一个人,长大了却渐渐疏远了。努力回忆却怎么也想不起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兴许是因为我懒吧,总是不愿意煲电话。兴许是走上了不同的道路选择了不同的生活。姐姐的女儿今年周岁了。于是她变成了一个忙碌的妈妈,偶尔讲电话到一半,总会说,“等等啊,囡囡又闹了。”于是电话就莫名其妙地断线了。
 
很多东西,就这样莫名其妙地不见了。我们扔了一些,然后拾起一些,一路上倒也不觉得缺少什么。只是偶尔回过头,依稀看见往昔的韶光,会有一阵惆怅。那终究回不来的,如同青草豆腐的清香,只能在记忆里去暗自品味了。

她们这样的女子2--Narcissus

September 发表于 2008-08-27 20:18:45

 Narcissus(简称,仙):少年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自己水中的倒影。于是他憔悴而死,盛开成了满岸的水仙。
 
小时候我和邻居的小孩在院子里的墙上发现过一个奇怪的东西。称之为东西,是因为我们两个在争论它到底是什么:枯叶?飞蛾?于是我们拿了根棍子,小心翼翼地把它挑开。它忽然展翅,在我眼前翩飞过一片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的五彩斑斓。后来我才知道那是蝴蝶的一种,翅膀的外面伪装成树叶,里面却有着比其他蝴蝶都美丽的图案。它叫做枯叶蝶。
 
其实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写仙。因为我并不喜欢她
有人曾经说过,世界上有两种女人是最不幸的:美丽的女人,却傻;有才华的女人,却丑。我可以说,后者比前者要不幸得多。因为前者并不能理解自己的不幸,而后者却会把不幸无限放大。有个选择题是:上帝要把你变成白痴或者丑八怪,你选择哪一个? 答:当然白痴了!白痴也许永远不知道自己是白痴,但是丑八怪马上会知道
仙就是这样一个女子。才华横溢,却有着先天的缺陷:她是兔唇。
所有有才华的人几乎都是早熟的。仙也是。在我们还都没心没肺懵懵懂懂的时候,她已经是个敏感纤细的人了。我其实跟她并不熟稔,也许是因为都会写点东西的关系,她经常会跑来跟我说些莫名其妙的话,讨论某某男生如何如何。我那时心中对她应该是不屑的。只是碍于她是好友圆圆的初中同学,也就敷衍过去。直到有一天,班级里忽然传出一个消息:仙喜欢上班里最帅的那个男生。
 
那个年纪可能是我们人生八卦的最高峰。学校的生活平淡如水,成长期无处发泄的过剩精力于是就用于捕捉男女之间一星两点的暧昧。任何两个人的一点动静都可以引起一片哗然。若涉案的两个人均不出色,讨论几天就抛于脑后;如果都是俊男美女,可以以小道消息的方式流传许久;最受关注的则是双方条件差距很大的。我们本着自己的葡萄是酸的也不能让别人葡萄甜的心态,对自作多情的一方予以无情的嘲笑。而通常,被我们嘲笑的那方其实并没有任何明显的举动,我们只是单纯就“喜欢”这件事情即兴发挥。但仙的言语之出挑,行为之高调,无异于在班级里投入了一枚重磅炸弹。一时间,群众们兴奋了,大家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不断有新的段子流传出来,一时传为佳话。女生们开始有意无意地当面开起了她的玩笑,而男生为免受到牵累,坚决地与她划清界线,怕一不小心成为流言里的另一个角色。我现在想起以前的自己还是会脸红。因为丰富的想象力和二流子的文笔,我还成就了几个经典名篇:xx正传;xx二传;xx三弄;又见xx…等等(xx=仙和那个男生姓名缩写)。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善良的人。刘翔退赛的时候我还特别道貌岸然地觉得别人总以厚黑的态度看待事情是如何如何……可当我检视自己回忆的时候,却每每发现自己的恶毒。我经常是没心没肺,甚至毫无缘故地嘲笑某人,动机只是为了跟朋友开心一笑。我的恶毒,因为天真,显得更加不堪。就像格拉斯回忆录“剥洋葱”里面写的那样,洋葱剥了皮你才能发现,那里面字母挨字母都写着什么……你去切洋葱,它会让你流泪;只有去剥皮,它才会吐露真言。
 
后来大家本以为会留在理科班的我去了文科,而理科成绩并不出色的她却留在了原来的班级。我不知道这里面有多少是为了那个男生。关于那个男生的印象早已经模糊了。没什么特点的阳光大男孩。我只记得一个片断。有一次在食堂,那个男生坐在窗边的一个位置埋头苦吃。仙打好饭后来到他的对面。只见他猛地站起,端着盘子迅速走到了食堂另一侧的。我们对于喜欢自己的人总是容易更加残忍。
 
仙的这段爱情也终于因为那个男生的决绝而渐渐退出了我们的视线。
可是不久,又传出了仙和班长工超的段子。这时候我已经在文科班了,无论对于仙还是对于原来班级的一些传言,早已没有以前那样的兴致勃勃。只是当作一个笑话,听完嘲弄一番也就忘记了。
只是我们都没有想到,这段一看就知道无望的单恋,竟然可以坚持那么久。在仙的心里,他们是两情相悦的。她经常跑来跟我们说她和工超是如何在雨中散步,如何通话到半夜,如何……听到我们都怀疑起自己的判断来。只是总会在仙的版本后听到工超无奈的解释。雨中散步:下雨的时候在小卖铺遇到;通话到半夜:半夜她忽然打电话给他…..我们其实是迷惑的。她为何要编那些一戳就破的谎话,难道她不知道这让她看起来多么得荒谬和可笑吗?我们于是更加不屑,胡乱笑话了一通。长大后我渐渐明白,那些对工超而言是谎言,对仙来说却并不是。对一个善感的人而言,连一个微笑都可以成为种子,在心里生根发芽而最终开枝散叶。工超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在她心里无数次重复后,终于脱离了原来的意境,而衍生出新的含义。工超显然比那个阳光大帅哥更成熟老练些,所以不会做出那种让人难堪的过分举动。但正因为这样,仙就被允许继续自己的幻想。
 
终于在大一的那个暑假,在四川读书的仙独自跑到广州去找工超。“工超给了她200块钱让她坐火车回去。”传话的同学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这么一句。我不知道这句话里包含着多少的难堪多少的伤心。我想象不出来攒着那200块的仙是以什么样的心情离开广州。
 
后来收到过仙一封很长的邮件。我正忙于前往香港的准备,并没有回复。
后来一直没有跟她联系。我的朋友说,她经常提起我。我不知道为什么。
后来据说她去了美国。
她在msn给我留言说,非常想我。
也许我是因为没有在她面前嘲笑过她,也许是因为虽然不耐烦我还是听完了她的故事,也许是因为我们都曾经写得一手好文章,也许是因为我们本质上有些脆弱的东西是惊人的相似。我不知道。可是我觉得非常惭愧。我不知道她是否知道我曾经在她背后说的那些玩笑。而她固执的,甚至一厢情愿的友谊,让我显得狼狈并且茫然。
 
我经常想,人生其实更多的是一种心里的感觉。所有的经历,所有的人事,正是因为激起了你心中的喜怒哀乐而具备了意义。那么,那些故事,即使是个美丽的误会,即使只存在于人的幻想,如果你去欺骗自己,欺骗到连自己都相信了他们的存在,是不是他们对于你而言,就是真的存在了?现实定义上的存在对人而言其实并没有本质的意义。就像笛卡儿(应该是他吧…忘光了)说的,你看到的凳子它并不是凳子,真正的凳子,它在你的心里。
少年爱上了水中自己的倒影。倒影是虚无的,但他不可自拔。
 
送给仙的画:Narcissus  (by Caravaggio).
Narcissus这个主题在西方艺术中的含义是:虚无的妄想。但,谁的虚无?谁的妄想?而池边的水仙已然盛开。

 

她们这样的女子1--Sheep

September 发表于 2008-08-27 02:02:03

Sheep(简称s):一只染着白毛的黑羊,
 
第一次见到S的时候是个夏天。那是我在香港的第一个夏天,空气里充斥着金黄和浓绿的色彩。我百无聊赖地参加一个内地学生的见面会。我一下子就在人群里看到了她。搭拉着一条低低的马尾,戴着一个加粗框的眼镜,套着一件扎眼的红白相间的宽大T恤,营造出一个诡异的读书小孩的造型。特别要提一下那个眼镜,不知道为什么,让她的眼睛看起来放大了2倍,还往外凸,对我造成了巨大的视觉压迫。于是,我记住了她,并且暗暗告诉自己:以后见到要绕道。
可是老天爷总是幽默的,我们原来在同一个系。而且我们还阴错阳差地选了同一门哲学课。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我要选哲学课,我并不热衷于自虐。总之我在课堂上看到那件红T恤的时候,着实吓到了(因为这个哲学课,我还认识了另一个女孩,以后再另外写)。因为都是内地生,很自然地坐到了一起。这一坐,坐出自卑感来了。
认识她以前,我以为聪明得就像个100瓦的大灯泡;认识她以后,才明白自己只有15w。
认识她以前,我以为自己敏感得就如一层宣纸;认识她以后,才明白自己原来是砂纸。
认识她以前,我以为自己才华横溢得如同一个盛满的水杯;认识她以后,才明白不但那个杯子是铅做的,还漏水。
认识她以前……
总而言之,我惊骇于这么个看起来古板的家伙竟然可以丰富成这个样子,立刻下决心要跟她套近乎。但我有点矫情,她有点清高,互相又都有点不好意思,就这样彼此试探了一阵子。终于于一顿饭上,在热烈地交流了想去西藏(那时候这个还是很时髦的)的想法后,确立了和谐友好的关系,简称,友谊。
于是我们进入了我们的黄金时期。那阵子好像经常粘在一起。一起吃super sandwich的经典早餐,一起看电影,一起听陈绮贞。有阵子心血来潮还参加歌唱比赛,一起录cranberries的“dying in the sun”。
在我发觉过来的时候,她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了。长长的卷发,波西米亚的裙子。她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在,都变成了我喜欢的样子。我想我是爱她的。但那时候她要的却超出了我所能负荷的。我感到很害怕。我害怕对一个人过分的投入,害怕了解后的失望。
直到那天她来温州找我,我和狗子一起陪她。我和狗子多年积累的默契让她把自己关在洗手间里失声痛苦:你们两个好得根本就是一个人!我抱着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忘记自己是不是也哭了,应该是吧。
于是疏远了。
我们都是被电影音乐文学毒害的孩子,皮肤里渗透着形形色色不切实际的想法。总认为对一个人的好应该是毫无保留的,非此不可的。只是S比我更诚实,她会把情绪表达出来,而我总是默默地。很多年后我们终于明白这个世界也许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个样子,我们像两个孩子一样站在那里,满脸的不知所措。
关于S的记忆进入了一段空白。似乎还是一起聊天一起吃饭,却总是有些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在香港的日子,彼此都改变了。我变得世俗了,她变得学术了。彼此努力地去维系这段关系,总是有些力不从心。开始认识不同的人,陷入不同的话题。我不喜欢那个时候的自己,生活在一些无谓的浅薄里;我也不喜欢那时候的她,总是让我无法逃避自己的浅薄。那个心态就仿佛一个瘾君子见不得别人不吸毒一样。
她陆陆续续地喜欢过几个人,又陆陆续续地无疾而终。我始终觉得她那时候所谓的喜欢更接近于“crush”,一种冲动。她总是在没有了解那个人前陷入莫明的迷恋,把自己的想象和期望投射到对方身上。年轻时候的我们都是如此吧,只是她更热烈一点。我看着她喜欢得跌跌撞撞,却是羡慕的。一个勇于直率地表达自己喜欢的女子,是难得的。大多数的女孩总是迂回并且做作,比如那个时候的我。我想S的这种勇敢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了我。
那年的暑假,S忽然狂热地爱上了超级女生。这件事严重撼动了我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而之后她又迷恋钟汉良还加入他的粉丝会,我已经因为超女事件形成的良好免疫力,而在这个消息前保持了相当的冷静。正当我以为她开始融入流行了,她又发起了文学社团“旧浪潮”…
我想我始终不够了解她。而我在友情上又不是一个足够努力的人,总是有点一切随缘的懒散。我只是接受每一个新的她,不批判也不赞扬。只是这样。
转眼4年了。她去了美国,我来了上海。
8月份的时候,她来上海,还带着她的男友。我看到他们从马路上走过来的时候,就明白她终于找到了。她的男友不是属于她以往crush过的任何类型。一个朴实得近乎老实的人,却有着不动声色的幽默和体贴。他们小心翼翼地拉着手,像两个初恋的中学生。那个样子,真好。
一起去参观了屠宰场旧址,现在的艺术中心1933。据说他们前世是两只猪,在去屠宰场的路上看对了眼,所以这辈子要来这里还愿。
在屠宰场的牌匾下,我为他们拍了一张照片。傻傻的两个人,笑得一脸天真。
 
S,我想我们就像两只染了白毛的黑羊,有着不动声色的特别,却也只能被关在栅栏里静静地吃草。但愿我们不会忘记,自己原本的颜色。
 
送给S的歌:许飞《那年夏天》。
你是热烈的,但我们的友情终于归为平淡。也许就如我们说过的,因为平静,所以长久。
 

viva la vida again

September 发表于 2008-08-26 20:51:03



本来不想说这个专辑了,实在太红了,不过那天仔细看了看歌词,又觉得实在好得一塌糊涂。

 coldplay 这张专辑的名字来自一位墨西哥艺术家Frida Kahlo的一幅画,意思是生命万岁~封面就是那幅著名的“自由引导人民”了。第一次推荐给巩叔叔听的时候,他就说怎么那么有圣战的感觉。后来发现歌词里果然很多跟圣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先贴下歌词:  
I used to rule the world
Seas would rise when I gave the word
Now in the morning I sleep alone
Sweep the streets I used to own

I used to roll the dice
Feel the fear in my enemy’s eyes
Listen as the crowd would sing:
“Now the old king is dead! Long live the king!”

One minute I held the key
Next the walls were closed on me
And I discovered that my castles stand
Upon pillars of salt and pillars of sand

I hear Jerusalem bells a ringing
Roman Cavalry choirs are singing
Be my mirror my sword and shield
My missionaries in a foreign field
For some reason I can’t explain
Once you'd gone there was never
Never an honest word
That was when I ruled the world

It was the wicked and wild wind
Blew down the doors to let me in
Shattered windows and the sound of drums
People couldn’t believe what I’d become

Revolutionaries wait
For my head on a silver plate
Just a puppet on a lonely string
Oh who would ever want to be king?

I hear Jerusalem bells a ringing
Roman Cavalry choirs are singing
Be my mirror my sword and shield
My missionaries in a foreign field
For some reason I can’t explain
I know Saint Peter won’t call my name
Never an honest word
But that was when I ruled the world  

Oooooh Oooooh Oooooh Oooooh Oooooh

I hear Jerusalem bells a ringing
Roman Cavalry choirs are singing
Be my mirror my sword and shield
My missionaries in a foreign field
For some reason I can’t explain
I know Saint Peter won’t call my name
Never an honest word
But that was when I ruled the world

Oooooh Oooooh Oooooh

首先“自由引导人民”这副画的背景是法国大革命,而歌词的确描述了路易十六的经历:一个受他人操纵的国王傀儡,被自己所统治的人民送上断头台,最终连他自己都不相信能进天堂。当然还有很多人说这首歌还通过路易十六而影射了更多的政权,比如布什政府。。(我真没看出来。。)

 歌词与圣经的联系:
"Be my mirror my sword and shield"
Ephesians 6:16 ... take the shield of faith, with which you will be able to quench all the flaming arrows of the evil one. 17 Take the helmet of salvation, and the sword of the Spirit, which is the sword of God
"And I discovered that my castles stand
Upon pillars of salt and pillars of sand"

Matthew 8:26 And everyone who hears these words of mine and does not act on them will be like a foolish man who built his house on sand. 27 The rain fell, and the floods came, and the winds blew and beat against that house, and it fell...

不愧是coldplay.我想好的文章好的音乐好的画都是共通的,它们必须是耐人寻味的。每次欣赏都能不断发现新的东西。而它们又必须是有余地的,用于填充观赏者自己的理解。所以才会有这么多人热爱coldplay。热爱,而不是简单的喜欢。

coldplay的曲风转变好大啊。不过真是一次令人耳目一新的蜕变,旋律相当富有朝气,里面的小提琴伴奏让人十分激动。YOUTUBE上有几个不同的版本,都各有特色。非常喜欢他们在筹备过程中说的一句话:好的乐队永远不会为钱而分裂,他们只会为歌单而争执。好的艺术家需要一种清高,而这种清高其实是需要物质的维持才能够长久的,很矛盾也很无奈的事实。还好coldplay红了,还好。

 虽然连Chris Martin自己也承认歌词的宗教意义,但我真正喜欢的却是普普通通的那句:

 Once you'd gone there was never
Never an honest word
That was when I ruled the world

viva la vida

September 发表于 2008-08-25 09:05:09

本来已经听到神经过敏了,但是那天认真看了看歌词,又重新不可救药地爱上了,真是奇怪。

once you'd gone there was never,
never an honest word
that was when i ruled the world
  
难怪小z会说,coldplay forever~